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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9年起,农村房屋拆迁不符合3大原则,别签字,签字难更改

    信息发布者:山东冠县尹固中村
    2019-04-16 10:10:23   转载
    这些年里,农民的生活已经迎来了很大的改善,很多人已经来到了城市里打工,在多年的打工生涯中,大家的收入也迎来了翻一番,这些都让农民迎来了稳定的发展,生活的质量也在不断的提高。当然有钱之后,农村人都会将家里的房屋进行装修,建造着更宽敞气派的房屋。而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步伐,很多的村庄迎来了拆迁的规划,各地也开始了统一的住房改造。
    在改造的时候,农民最担心的就是补偿款的问题,毕竟谁都希望能够获得更高的补偿。不过有很多的开发商欺负农民不懂法,所以在补偿款上则是尽量低一些,这样一来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。当然房屋的补偿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,比如说拆迁的用途、地段如何等,不同的地方补偿款各不相同。国家虽然没有统一的说明,但也给出了3大原则,只要不满3大原则的,农民可以拒签。1.补偿再拆迁在拆迁的时候,开发商总会想着将赔付款往后拖,总会忽悠农民说拆迁之后才能拿到补偿款,其实这是错误的行为。毕竟国家已经明确,需要先拿到一笔补偿才能再拆迁,这样才能最大化的确保农民的权益,规避从房屋被拆了之后开发商跑路,以至于农民没有地方居住。因此在房屋征收之前一定要将补偿款拿到手里,不然就不能签字。
    2.补偿价格和周边看齐虽然国家没有规定房屋的具体补偿价格是多少,但实际上国家已经明确表示补偿款是不能比附近商品房的价格便宜,这样才能保障农民在拆迁之后可以买上新的房屋,以便于进行居住,生活的水平不降低。但实际上很多农民拿到的补偿款才不过几百元一平方,附近的房价在2000元左右一平方,这样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,因此赔付款如果太低,大家一定别签字,这样才能确保权益得到保证。
    3.生活水平不能降低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时候,还需要遵守一条就是生活水平不能降低,在征收之后可以获得一笔安置费,让农民有安置居住的地方,居住的质量不能低于过去的水平。但很多地方补助的时候,安置费反而被忽略,甚至直接打个棚子让农民进去居住,这样一来严重降低大家的生活水平。房屋征收之后的补偿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、房屋补偿或两者结合,在补偿的时候房屋补偿根据面积计算,此外还会补偿附属建筑物、禾苗、装修费用等。宅基地也可以获得一笔补助,但补偿给村集体。相信在国家的统一要求之下,农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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